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最新内幕消息:7天无理由退换货,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从哪天开始算

阅读: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网络购物也成为很多小伙伴

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但是这网络购物看不见摸不着

一不小心就遇到

商品实物有色差、材质不符

尺码不合适等情况


这不

我们的小A同学就在网上购买了一款

花色款式随机发货的商品

到货却发现不是很合适想要退货

他能顺利退货吗?

网店老板会同意吗?

一起来看看

视频加载中...

网店购买随机发货的商品

消费者收到觉得不合适想退货

大家觉得商家下列哪种做法正确呢?

A、该商品无质量问题,花色款式也提前说明随机发货,故退货理由不成立,不予退货

B、如网店同意退货,A需承担退货的运费

C、如网店同意退货,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


法律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由此可知,远程购物7日内无理由退货有四种例外情况,且除了这四种例外之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如前所述在一般情况过程购物是七日内无理由的,因此A选项中网店以无质量问题不给予退货的行为显然违法;从第25条第3款可以看出,远程购物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其费用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应当在收到退货的七日内退还货款,因此B选项中网店的主张是合法的,C选项的说法违法


非常感谢

深圳大学微众金融科技学院

同学们的支持和参与

倾情演绎普法情景剧

《网店购物退货风波》

希望大家在看得开心的同时

能学到更多消费维权法律知识

咱们下期再会~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