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陈锦辉
性别:男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
身份证号码:XX0218XXXX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2018)粤19民终437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立案时间:2021年2月5日
执行案号:(2021)粤1971执恢157号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320000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69-、
此信息独家授权今日头条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执行法院,自行转载需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实事专业头条:如何应诉借贷纠纷案,不当得利与民间借贷重复诉讼
下一篇:[聚焦]专业解说:包头昆区法院借贷纠纷,写欠条的格式及范文
文章标题
上篇/下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