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实事爆料发布:一年的民间纠纷开庭,民间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阅读:

巡回审判。通讯员 供图

荆楚网(网)讯(通讯员 吴丽芬)近日,大冶法院还地桥法庭庭长尹泓一行前往还地桥村巡回审判两起民事纠纷,并邀请还地桥村党员干部、、司法所民警共同化解矛盾,两案当庭调解结案。当地村民50余人参加旁听。

2019年4月,被告黄乙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黄甲借款20万元,约定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借款当天,黄某出具条据,并加盖公司公章。借款期满,黄乙经偿付部分利息,借款本金20万元及其余利息至今分文未付。黄甲多次催讨,黄乙总是以公司未正常经营为由拖欠不给。黄甲遂将黄乙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黄乙支付借款本息21万余元。

巡回审判就在原、被告“家门口”进行。尹泓将调解贯穿始终。

“法官,你说当年不是因为朋友介绍,我会把那么多钱借给他吗,如果存在银行,利息也有不少了啊!”“利息并非我故意拖着不还,只是公司现在还没投产,没有产生收益,账上实在没有资金啊!”双方当事人你一言我一语,陈述自己的无奈。

“被告承认原告所诉属实,态度是正确的。至于其提到受疫情影响,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希望原告能够坚持共克时艰,体谅被告困难,善于放水养鱼,与被告就还款事宜达成调解方案。尹泓耐心听取双方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建议、明理释法,“被告虽然困难,但对于还款计划也要具体可行,好让原告心里有个底……”最终,原、被告双方都同意调解,并于当天签订了分期还款调解协议。

紧接着,还地桥法庭继续巡回审判原告王某诉被告黄乙民间纠纷案,此案黄乙下欠借款本息达22万余元。有了上午类似案件的引导,在受邀党员干部、、司法所民警共同劝解下,黄乙与王某很快达成了分期分批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案件调解结案。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民间纠纷在广袤的农村亦已非常普遍。此次将庭审现场设在当事人的家门口,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起到了现场普法的作用,参加旁听村民对民间的合法性,特别是利息、利率的有关规定,经历了一次难得的“面对面”普法课,实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